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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GMT+8)上午10:35 運房局指因項目費用超支 且發展商無足夠財力證明 取消傲玟賣樓許可

上月地政總署取消高銀金融主席潘蘇通私人持有的何文田新盤預售樓花同意書,情況罕見。

運房局解釋,根據條款,一旦項目的發展費用超支 10 % 或以上,發展商必須向地政總署署長提交證據,證明財力充足。如無法提交證明,發展商不可能繼續推售單位。

地政總署4月接獲傲玟方面的超支通知後,要求發展商提交財力證明。但發展商無法在限期內提交,所以當局在5月暫時中止項目未售單位的同意書許可。

其後不斷交涉,但發展商多番推卻,仍未能提交財務證明。

所以最終在8月27日地政總署取消項目未售單位的同意書許可。

據規定,發展商不得推售尚未出售單位,直至項目獲發滿意紙為止。


運房局指,對於已購入 ” 傲玟 ” 樓盤的買家,假如樓盤未能於關鍵日期或之前完成,買家有權撤銷買賣協議,發展商亦必須向買家退還所有款項以及支付利息,利息會按最優惠利率加兩厘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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