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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滬港通須知

  • 為實現香港與海外投資者透過滬港通買賣滬股通股票(北向交易,或滬股交易通),聯交所於上海成立一家獨資公司(聯交所子公司),負責接收來自交易所參與者買賣滬股通股票的訂單,並將該等訂單傳遞到上交所的交易平台以在上交所對盤及執行交易。交易執行後,從上交所收到交易確認將被轉發予交易所參與者。就深港通而言,聯交所已在深圳前海成立另一家聯交所子公司,負責接收來自交易所參與者買賣深股通股票的訂單,並將該等訂單傳遞到深交所的交易平台以在深交所對盤及執行交易。

  • 與現時買賣香港股票相同的是,參與滬港通及深港通的投資者可透過交易所參與者買賣股票。投資者須與交易所參與者確認交易所參與者在接納投資者的北向訂單時可能要求的特定條件。北向交易在上交所╱深交所交易平台執行,故將遵循上交所╱深交所的市場慣例。

    下文將具體介紹滬港通及深港通有關北向交易及南向交易適用的市場慣例。

     

    合資格證券

    目前,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可買賣上/深交所市場上市的若干股票(滬/深股通股票):

    包括上證180 指數的成份股、上證380 指數的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數成份股內但有H 股同時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的上交所上市A 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a)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滬股;及

    (b) 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滬股將按上證180 指數及上證380 指數的調整、相關A 股及H 股在上交所及╱或聯交所上市或除牌的時間,以及        相關A 股被實施風險警示或解除風險警示的時間,而納入為滬股通股票或被從中剔除。

    以及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於人民幣 60 億元的成份股;及有相關 H 股在聯交所上市的所有深交所上市 A 股。但不包括:

    (a)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深股;

    (b)被實施風險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深股。被實施風險警示股,指相關在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買賣而被深交所實施「風     險警示」的A 股,包括 ST 公司及*ST 公司的股份,以及須 根據深交所規則有停牌風險/須進行退市除牌程序的股     份。詳情請查閲《深交所上市規則》。

    (c)深交所創業板股票(深港通開通初期,僅限機構專業投資者買賣);

    (d)首次公開招股。

    深股將按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的調整、深交所就其成份股定期計算 的市值、其相關A 股及H 股在深交所及╱或聯交所上市或除牌的時間,以及相關 A 股被實施風險警示或解除風險警示的時間,而納入為深股通股票或被從中剔除。

    滬/深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a) 該等滬股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或

    (b) 該等滬股被實施風險警示;及/或

    (c) 該等滬股相應的H 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視乎何者適用)。

    下表1 概述滬港通及深港通的主要異同。

    表 1:  滬港通及深港通主要特點
    特點 滬港通 深港通

    滬/深股通合資格證券

    • 上證 180 指數的成份股及上證 380 指數的成份股
    • 有 H 股同時在聯交所上市的上交所上市 A 股
    • 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成份股中市值在人民幣 60 億元或以上的成份股
    • 有相關 H 股在聯交所上市的深交所上市 A 股
    • 不包括被實施風險警示的 A 股及不以人民幣交易的 A 股
    • 合資格可買可賣的股票共 577 隻
    • (於 2018 年 3 月 2 日)
    • 合資格可買可賣的股票共 903 隻

    (於 2018 年 03 月 02 日)

    港股通合資格證券

    • 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HSLI)成份股
    • 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HSMI)成份股
    • 有相關 A 股在上交所上市的 H 股
    • 市值 50 億港元或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HSSI)的成份股
    • 有 A 股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的 H 股
    • 不包括其相應 A 股被實施風險警示的 H 股及不以港幣交易的港股
    • 311 隻股票(於 2018 年 3 月 2日)
    • 445 隻股票(較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多出約 134 隻)
    滬/深股通合資格投資者
    • 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個人及機構)
    • 創業板合資格股票:初期僅限於機構專業投資者
    • 其他合資格股票: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資者
    • (個人及機構)
    港股通合資格投資者
    • 內地機構投資者及擁有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人民幣 50 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每日額度
    • 北向:人民幣 130 億元
    • 南向:人民幣 105 億元
    總額度
    • 沒有
    北向交易、結算及交收
    • 按照上交所及中國結算在上海市場的慣例
    • 按照深交所及中國結算在深圳市場的慣例
    南向交易、結算及交收
    • 按照聯交所及香港結算的市場慣例

    額度

    通過滬港通及深港通達成的交易將受制於每日額度。原適用於滬港通的總額度已於2016 年8 月16 日刪除。北向交易及南向交易分別受制於不同的每日額度,由聯交所、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別監控。每日額度按「淨買盤」的基礎計算。基於此原則,不計額度結餘多少,投資者均可隨時出售跨境證券。北向每日額度的餘額將每隔1 分鐘在香港交易所網站及每隔5 秒鐘透過專用網關「CCOG」及OMD 指數傳輸專線發佈。

    每日額度

    每日額度限制滬港通及深港通下每日跨境交易的最高買盤淨額。北向每日額度為每個市場人民幣130 億元,南向每日額度為每個市場人民幣105 億元。聯交所實時監察北向每日額度的用量,而每個市場的北向每日額度餘額將每隔1分鐘在香港交易所網站及每隔5 秒鐘透過專用網關「CC OG」及OMD 指數傳輸專線發佈。

    每日額度餘額 = 每日額度 - 買盤訂單 + 賣盤成交金額 + 微調

    每日額度將會每日更新及維持相同水平。未使用的每日額度不會結轉至下一日的每日額度。

    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開市集合競價時段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餘額,新的買盤將被駁回。不過,由於取消訂單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很普遍,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或可於開市競價時段完結前已回復正數水平。屆時,聯交所將再次接受北向買盤訂單。

    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連續競價時段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餘額,日內餘下時間將不再接受買盤訂單。同樣安排也適用於深交所的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須注意,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會因每日額度用盡受影響,除非相關交易所參與者取消訂單,否則此等訂單將分別保留於在上交所及深交所的訂單紀錄內。

    交易時間

    北向交易將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交易時間。聯交所將於內地市場早市及午市開市前五分鐘起接納交易所參與者的北向訂單。

    上交所交易時段 上交所交易時間 交易所參與者輸入北向交易買賣盤時段
    開市集合競價 09:15 – 09:25 09:10 – 11:30
    連續競價(早市) 09:30 – 11:30
    連續競價(午市) 13:00 – 15:00 12:55 – 15:00

    於 09:20-09:25,上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於 09:10-09:15、09:25-09:30、12:55-13:00,上交所不會處理任何指令,直至開市為止,但聯交所仍接受買賣盤訂單及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連續競價時段。

    深交所交易時段 深交所交易時間 交易所參與者輸入北向交易買賣盤賣盤時段
    開市集合競價 09:15 – 09:25 09:10 – 11:30
    連續競價(早市) 09:30 – 11:30
    連續競價(午市) 13:00 – 14:57 12:55 – 15:00
    收盤集合競價 14:57 – 15:00

    於09:20-09:25、14:57-15:00,深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於09:10-09:15、09:25-09:30、12:55-13:00,深交所不會處理任何指令,直至開市為止,但聯交所仍接受買賣盤訂單及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連續競價時段,在連續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收盤集合競價時段。

    南向交易將按聯交所的交易時間進行。

    假期安排

    於銀行假期特別安排推出前,投資者只可於香港及內地市場均開放交易且香港及內地市場的銀行於相應的交收日均開放服務的工作日在對方市場進行交易。此安排將確保兩地市場投資者及經紀可在相關結算日通過銀行收發相關款項。以下圖表列舉了滬股╱深股北向交易假期安排:

      內地 香港 北向交易是否開放?
    第一天 營業日 營業日 開放  
    第二天 營業日 營業日 不開放 款項交收日香港市場不開市
    第三天 營業日 假日 不開放 香港市場不開市
    第四天 假日 營業日 不開放 內地市場不開市

    若某一北向交易日為香港市場的半日市,北向交易將繼續開放至相關中華通市場收市。有關滬股通及深股通交易日誌詳情請查閱港交易所網站。我們將繼續與市場人士及銀行界就支援假期跨境交易╱款項交收的操作可行性及市場需求進行研究。港股交易通將遵循類似安排。

    交易貨幣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買賣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將以人民幣進行交易及交收。

    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將以港幣交易,與中國結算或其參與人則以人民幣交收。

    訂單類型

    對於北向交易,滬股通及深股通股票全日只接受限價訂單(上交所限價訂單可於指定價格或更優價格撮合)。對於南向交易,在開市前時段只接受競價限價盤,而在連續交易時段只接受增強限價盤。

    價格限制

    就滬股通股票而言,上交所目前實行的價格限制一般為不超過前一日收市價的±10%(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滬股(即ST 股票及*ST 股票)的價格限制為±5%)。

    所有滬股通股票訂單的價格必須在價格限制範圍之內,否則訂單會被上交所拒絕。

    價格限制的上下限在一天之內不會變動。

    同樣安排也適用於深股通股票。深交所旗下創業板市場買賣的股票亦設前收盤價±10%的價格限制。

    港股通股票的買賣將按聯交所現時買賣盤報價規則進行。

    稅費安排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透過滬港通及深港通買賣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及結算交易時將須繳納上交所、深交所、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或內地有關當局以下稅費:

    費用 稅率 收費方
    經手費 雙邊成交金額的 0.00487% 上交所/深交所
    證管費 雙邊成交金額的 0.002% 中國證監會
    過戶費/登記過戶費 雙邊成交金額的 0.002% 中國結算上海/ 中國結算深圳
    雙邊成交金額的 0.002% 香港結算
    交易印花稅 只收取賣方成交金額 0.1% 國家稅務總局

    以上所有稅費項目將於 T 日末從香港結算參與者的指定銀行賬戶收取。

    持股限制及股權披露責任

    滬/深股通投資者(單一及所有)於一家上市公司只可持有該公司特定比例的股份,如持有超過該比例之股票,港交所將強制要求參與者出售該股票:

    情況                      持股比例(以一家上市公司計)

    單一境外投資者    <= 總已發行股數的10%

    所有境外投資者    <= 總已發行股數的30%

    * 當個別滬股通股票的境外持股比例合計達到28%時,香港交易所將在其網站公佈停止接納該股票的買盤,並在境外持股比例跌至低於26%時公佈重新接納買盤。

    * 如境外持股比例合計已經超出30%,有關境外投資者須於五日內以「後買先賣」原則出售股份。

    若於五個交易日內成功將該股票的境外持股比例總額跌至低於30%界線,被通知須減持股票的交易所參與者可經富盈證券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強制出售。

    股權披露

    如投資者於上交所市場內達至以下情況,該投資者必須於三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向中國證監會及有關交易所匯報以披露有關信息:

    1. 持有或控制上交所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達5%
    2. 每當其持股量的增加或減少達至5%
    3. 持股量變動少於5%,但導致其所持或所控制該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總量低於5%

    該投資者亦將不得於三個工作天內(由披露責任發生當日起至作出披露後的兩個工作天)買賣有關上市發行人的股份。
    *日數以上海為準。

    注意事項:

    1. 不容許即日買賣

    滬/深港通不允許即日買賣。在交易日(T日)購買的股票只可在T+1日或以後出售。

    2. 不容許場外交易

    所有交易一定要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場外交易及人手交易將不被允許。

    3. 開市前於公司之中央結算系統持足夠股票

    如你欲在交易日出售股票,你一定要在同一交易日開市前將股票轉到公司相應之中央結算系統戶口。

    4. 股票及款項交收安排

    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之交易及股票結算將在T日進行,而資金(包括交易金額及相關之費用及稅款)將於T+1日結算。你應確保戶口內有足夠的人民幣作結算之用。

    5. 公司有權在突發情況時取消你的落盤指令

    公司將有權在突發情況時(如8號風球),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取消你的買賣指令。

    6. 每日額度限制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透過滬港通購買之證券將受每日額度限制。所以購買指令不保證可透過滬港通執行。

    7. 交易日及交易時間之差異

    滬/深港通之交易日需要在香港及上海兩地同時開放市場交易,並在相應的交收日於兩地均有銀行服務。A股之交易將遵從上海證券交易所之交易時間。

    8. 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中國內地法律限制外國投資者對單一國內上市公司之持股量。公司在收到香港聯交所強制出售指示後有權強制出售投資者的股票。因此,你應確保其完全理解中國內地有關持有股份之限制及披露責任之法規,並遵重該等法規。

    9. 短線交易利潤規例

    按中國內地法律,“短線交易利潤規例” 要求投資者歸還任何透過滬港通購買及出售之中國上市公司證券所獲之得益,如(a)投資者對中國內地之上市公司持股量超過有關滬港通監管機構不時制定之門檻,及(b)有關出售交易在購買交易之6個月內發生,反之亦然。

    10.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投資者應注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之交易將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且因香港投資者並非透過中國內地經紀交易,香港投資者將不受中國內地之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保障。

    11. 警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要求香港聯交所指令公司向客戶發出警示公告(口頭或書面),及向某些客戶不提供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服務。

    12. 責任

    香港聯交所、香港聯交所之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之子公司及該等之董事、僱員及代理人將不對公司、其客戶、或任何第三方因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滬港通有關之交易所做成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

    滬港通、深港通交易的風險

    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客戶須注意,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滬港通、深港通下的任何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對於參與北向交易的香港投資者而言,由於他們是通過香港本地券商進行北向交易,該券商並非內地證券公司,因此中國內地投資者保護基金亦不涵蓋滬股通北向交易。

    沽空(內地稱融券)
    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滬股通投資A股時,不可進行無備兌賣空活動。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滬股通出售A股時,不能參與內地的融券計劃。

    額度用盡
    當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分別的總額度餘額少於每日額度時,相應買盤會於下一個交易日暫停(但仍可接受賣盤訂單),直至總額度餘額重上每日額度水平。而每日額度用完時,亦會即時暫停相應買盤交易訂單(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會因每日額度用盡而受到影響,此外仍可繼續接受賣盤訂單),當日不會再次接受買盤訂單,但會視乎總額度餘額狀况於下一個交易日恢復買盤交易。

    交易日及交易時間差異
    客戶應注意因香港和內地的公眾假期日子不同或惡劣天氣等其他原因,兩地交易日及交易時間或有所不同。由於滬港通、深港通只有在兩地市場均為交易日、而且兩地市場的銀行在相應的款項交收日均開放時才會開放,所以有可能出現內地市場為正常交易日、而香港投資者卻不能買賣A股的情況。客戶應該注意滬港通、深港通的開放日期及時間,並因應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在滬港通、深港通不交易的期間承擔A股價格波動的風險。

    前端監控對沽出的限制
    對於那些一般將A股存放於富盈證券以外的客戶而言,如果需要沽出所持有的某些A 股股票,必須在不晚於沽出當天(T日)開市前成功把該A 股股票轉至富盈證券帳戶中。如果客戶錯過了此期限,將不能於T日沽出該A股。

    合資格股票的調出及買賣限制
    當一些原本為滬港通、深港通合資格股票由於各種原因被調出滬港通、深港通範圍時,該股票只能被賣出而不能被買入。這對客戶的投資組合或策略可能會有影響。客戶需要密切關注兩地交易所提供及不時更新的合資格股票名單。滬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i)    該等滬股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
    (ii)    該等滬股被實施風險警示;及/或
    (iii)    該等滬股相應的H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客戶亦需要留意A股交易有可能受漲跌停板幅度限制。

    交易費用
    經滬港通、深港通進行北向交易的投資者除了需要繳交買賣A股的交易費用及印花稅外,還需留意可能會產生新的組合費、紅利稅及針對股票轉讓收益的稅負。

    內地法規、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及披露責任
    滬港通、深港通相關的A股上市公司及交易須遵守A股的市場法規及披露責任,任何相關法例或法規的改動均有可能影響股價。客戶亦應留意A股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及披露責任。因應客戶A股所擁有利益及持股量,客戶的交易及收益保留可能受限制,客戶需自行負責所有相關申報、通知及利益披露之合規要求。

    貨幣風險
    滬股通投資以人民幣進行交易和交收。客戶若以人民幣以外的本地貨幣投資人民幣資產,由於要將本地貨幣轉換為人民幣,便需承受匯率風險。在匯兌過程中,將會牽涉轉換貨幣的成本。即使該人民幣資產的價格不變,於轉換貨幣的過程中,如果人民幣貶值,亦會有所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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